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提质增效阶段,创新成为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和产业转型升级的第一驱动力。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中,社会人力资源供给的结构性调整刻不容缓。
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市场对人力资源开发与结构优化的引导作用,使人才认定的标准更贴切地为国家战略服务,并对教育的发展提供指导与参考。我认为以下几个方面值得重视。
第一,进一步强化人才的市场化理念。强调贴近市场需求的多元化与动态化革新,设定不同层次的人才认定标准,充分注入时代特征、区域特点和行业特色,兼顾区域发展的阶段性特点,有效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的配置作用。第二,在尊重人才流动客观规律的前提下,进一步打破体制、地域等外在条件的制约。突出绩效和历练,促进人才认定标准的公正性,维系人才竞争的公平性,提高人才供求信息的公开性。
第三,给予用人主体更大的自主权。在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前提下,扩大人力资源的供给源和供给渠道。用人主体依据自身需要确定人才标准的自主权要充分尊重。允许它们在待遇、职称、晋升、奖惩07等职能范围内科学规范地行使法定权限。
第四,发挥社会团体与中介机构的服务功能,加强供需两端互通联动。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同人才培养和教育机构要有畅通的信息沟通与行动协同渠道和机制,避免资源浪费和结构失衡。
第五,积极探索新领域、新产业和新就业机制与形态。开发多元化、多层次、多样性工作岗位和就业创业方式。
第六,各类教育机构有必要本着创新发展理念着力调整人才开发的结构,以服务于国家战略、市场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目前高等教育的学生培养结构过于偏重学术理论人才,相对忽视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体制改革应让学校有更大的自主权,加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优化专业、学科结构;做好师资、教材和课程结构优化,积极开发新产业和新课程以满足社会需求。
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人才认定和培养的市场化和国际化应该同时推进,以利人才资源跨国跨界流动与配置,在数量和质量上提振具有国际化沟通技能,又具备较强产业造诣的活力型和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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