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学合理安排班级幼儿生活;
2.根据教育目标和幼儿实际情况开展活动和授课;
3.协助园所、班级开展各项教学工作;
4.做好家长沟通协调工作;
1.年龄35周岁以下,政治素质好,无犯罪记录,未受过党(团)纪、政纪、校纪处分。
2.热爱学前教育工作,身体健康,适宜从事幼教工作。
3.学前教育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4.有幼教工作经验及艺术特长者优先。
薪酬待遇:年薪8-10万,购买五险一金, 包工作餐,带薪寒暑假。
行政班、双休
武汉市江汉区